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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管理局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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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管理局的职责

外国人管理局根据外国人法和其它法律中(入籍除外)有关外国人权利的规定,原则上负责采取居留法、护照法的有关措施和决定。有关居留许可证的所有延长和变更,包括删除或者部分废除某些加重负担的附加条款,原则上由地方外国人管理局负责。向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提出独立就业申请,根据申请程序,工商会或者手工业商会在关于独立经营申请事宜向外国人管理局提供咨询,商会通过审查申请人的档案,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能力建立公司及公司范围及经营计划是否适合当地情况。外办的决定不依赖经济界的意见,它尊重各方面的意见作出正确的判断。对外办而言,工商会的意见仅仅是内部意见,因此为了不事先影响外办独立作出决定,即使工商会的意见是积极的,原则上也不通知申请人。

与雇工相比,通常对外国的独立经营者提出更高的适应要求。自己承担责任行为的独立经营者在与顾客、其他经营者、供货商和当局的日常交往中要求更加深入了解德国的生活环境,更好地掌握德国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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