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
第一选择:通过异国委托建立
- 请一个德国公证人或律师准备一份委托书草案。
- 经核证的证明中国投资者合法存在的本国营业执照或其他文件的摘录。
- 中国公司的法律代表发出委托书。要求法律代表和他的授权范围在本国营业执照或其他文件的摘录上得到证明。
- 有公证人签字的委托书或其他文件的公证书。如果需要,也可以由中国的公证处出具该公证书。通常情况下,中国公证处出具的证明需要经过合法化手续。
第二选择:中国公司的法律代表亲自到德国建立
- 准备必需的文件材料。
- 申请商务签证。
- 中国公司本国营业执照或其他需要的文件的摘录,作为中国公司合法存在的证明。
- 附加公证人的证明书,使上述所提到的文件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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