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fic dihk
project home page

第五条:职业教育委员会中的劳方代表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第五条:职业教育委员会中的劳方代表

第一节 监督部门负责任命派到职业教育委员会工作的劳方代表。

第二节 劳方代表须从由工商会辖区内的工会和以社会福利政策与职业政策为宗旨的工人团体向监督部门递交的建议名单中任命。委员会的名额须以适当比例在合理照顾少数的情况下进行分配。每一个建议名单中的排名顺序对于任命起决定性作用。

第三节 如一位委员会委员的一项任命条件消失,或任命后获悉一项任命条件并不存在,则应将其罢免。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Visits since 200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