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fic dihk
project home page

大企业中的参与决定权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大企业中的参与决定权

除煤钢业(矿业与钢铁工业)以外的自己或与从属的分企业一起雇用20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属1976年的参与决定权法的范围。根据这项法律,股东和雇员的代表在监事会中人数相等。

但是,企业主方面仍然略占优势,因为在监事会中如反复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实际上是企业主代表的监事会主席通过投出的第二票即可造成决定性的多数,在任命劳工经理时,雇员方面没有否决权。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Visits since 200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