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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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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在原联邦地区,1949年至1997年期间农业企业减少了大约130万个,数量下降至522000个。由于其他经济领域中进益更佳,许多农民转入了工业和服务性企业。此外,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节省了大批劳动力:1950年在大约160万个农业企业中,将近390万个家庭劳动力全部从事农业,而1997年在这些企业中只有大约250000个整劳动力。

与企业和劳动力数量减少的情况相反,农业生产率有了提高:1950年一个劳动力仅能供养10个人,1996年则为108人。尽管生产率如此迅速提高,农业中的收入发展仍跟不上工商业。

老联邦州农业的特点始终还是农民经营的家庭企业。1997年全部企业的87%经营的土地面积平均不到50公顷。与其他西欧国家相比,这里的第二职业,即农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自农业之外的经济活动,具有特殊的意义:1997年将近60%的农业企业属于这一类。

从销售收益方面看,最重要的农产品是牛奶、猪肉、牛肉以及谷物和甜菜。有些地区某些特殊作物,如葡萄、水果和蔬菜以及其他园林作物也起着重要作用。植物生产销售进益的40%为园林作物所得。

原联邦地区的牲畜饲养主要是在较小规模内进行的。所谓的农业工厂属例外情况:1996年大约60%的奶牛在存栏数40头以下的牧场中饲养;喂养将近80%催肥猪的饲养地存栏数不到600口。整个农业销售进益的60%由畜产品赚得。

在最近几年中,新联邦州农业企业的结构变化步履大为减缓。1997年个体企业以及私人公司只增加了将近2%,而注册的合作社的数目却下降了3%。至1997年,通过企业参股和新建,从原民德4650家合作社的和国营的大型企业中出现了大约31000家企业。

农业个体企业在1997年越来越重要。它们占全部农业企业的五分之四,而只经营新联邦州农业耕作面积(LF)的五分之一强。同样略有增长的是私人公司的数量,从1991年以来它增加了一倍以上。大约2900家私人公司利用农业耕作面积的大约五分之一。

和其他的法律形式相比,法人数目从1991年至1997年改变甚少,这些掌握在法人手里的大约2900家企业1997年经营了一半以上的农业耕作面积。

在新联邦州的占有和财产结构从根本上有别于原联邦地区。只有四分之三的农业企业-主要是重建的家庭和专业的园林企业-经营自己的耕地。而所有企业平均租赁土地面积却占91%左右,在原联邦地区只占48%左右。

总的来说,德国农业的收成情况最近进一步稳定。但是,许多饲料生产企业的经济状况由于奶类和牛肉的价格压力始终艰难。

除了粮食生产外,农业在人口稠密,高度工业化的联邦德国还额外地负有越来越重要的使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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