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fic dihk
project home page

能源政策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能源政策

稳定的能源供应是现代化经济效能的基本因素之一。安全供应、经济节约以及保护环境与资源是联邦政府的目标。世界市场的开放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如今也改变了能源经济的行动框架。对企业适应形势、进行革新以及降低费用的压力越来越大。在依靠管道的能源方面,竞争也越来越使迄今为止封闭的供应地区中电力和天然气市场在发展。德国统一以来,市场经济原则以及法制范围也适用于新联邦州,例如,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导致了现有反应堆的停止使用。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的迹象表明,由于技术的进步以及世界贸易的加强,将来不是储存量的减少甚至枯竭,而更主要的是尚正当合理地利用环境将成为能源供应的限制因素。

德国的能源由私营经济企业供应。国家为能源经济确定一个制度框架。这方面例如包括能源经济法、危机应急规定和储存以及环境保护规定。

从1973年开始,国际能源市场上的状况多次出现根本性的变化。石油价格两次暴涨都导致了世界经济的衰退;接着,1985年底价格急剧下跌。中欧与东欧以及原苏联出现的巨变给东西欧能源经济方面的合作以及这些国家首先是俄国的能源资源的利用带来了新的规模。1990/91年的海湾战争又使始终是最重要的载能体石油的价格变化的不稳定重新变得明显起来。

不仅在石油方面,而且普遍地由于进口的依赖性,必须保持能源经济的供应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并注意到广泛的供应渠道。由于同全球能源市场的这个联系,出现了保证有效地供应能源的特殊机遇。鉴于70年代石油价格危机的经验教训,在国际能源代办机构,尤其是在欧洲联盟一级的能源政策合作有了根本性的发展。欧盟今天拥有一整套支持能源经济结构变化、合理使用能源以及减少石油依赖的方针措施(JOULE/THERMIE、SAVE和ALTENER等计划)。欧盟委员会在关于降低二氧化碳的欧洲全面战略的范围内提出一项受到联邦政府欢迎的税收措施建议。

将来必须比迄今为止更加注意节约与合理地生产与使用能源。德国的能源经济及消费者已在提高能源效能和加强利用环境能承受的供应可能性方面有了巨大的进展。

能源政策包括下列重点:

为了同时确保稳定的、经济的、保护环境和节省资源的能源供应而实行的市场经济政策。随着电力和天然气市场的开放,进一步发挥竞争的活力。持续发展的理想和承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求德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耗结构进一步适应形势。

保证环境能承受的能源供应:这方面包括全面的气候保护战略。如果要达到的目的被明确确定和可以审查,并在未被遵守的情况下将得到制裁的话,行动者自愿的自己承担责任在明确地确定界限的领域里就可能是合适的,并有助于有效的环境行动。

继续努力节能以及研究和使用长期可供选择的能源,尤其是可再生的能源。

进一步利用经过审慎选择和多种化的能源混合物。但是德国硬煤的贡献将下降。特别是因为地质条件差,它比进口煤贵得多。联邦政府、采矿州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和萨尔以及采矿业于1997年3月就财政框架取得一致,它规定至2005年明显降低由国家出资的对采煤业的资助。

按部就班地结束使用核能。使用核能不得人心。归根结底它在国民经济方面也不足取。因此核能的比例应逐步减少,并最终完全被取代。联邦政府打算协商一致地解决结束使用核能的问题。

首先在欧盟一级,但是也在国际能源代办机构内部以及在同中欧及东欧国家和苏联的后继国家的能源宪章条约的范围内,扩大国际能源经济合作。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Visits since 200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