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fic dihk
project home page

城市建设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城市建设

在迈入21世纪时,德国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讨论的题目从完成由于德国的统一而出现的新的城市建设方面的任务直至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负担等目标。居民区面积和交通面积约占联邦地区总面积的11.3%。在原联邦地区约为12.7%,明显地超过新联邦州(7.9%)。在德国没有哪一个大都市决定过居民区的体制;它毋宁说是由较大城市和密集中心相对均衡地分配的一种多样化。

1971年开始的促进城市建设是联邦、各州以及乡镇维护保养、更新和发展城市和农村的集体成就。联邦在老联邦州28年和在新联邦州8年多-由各州自己的计划予以补充-的促进城市建设,这首先意味着

联邦通过财政援助参与乡镇城建措施的筹资,目的在于平衡各种不同的经济力量和促进经济增长。结构方面的以及强调社会福利政策,在建筑法典中确定的为促进城市建设而使用联邦财政援助的重点是:

在特别重视住房建造以及文物建筑保护及维修重要性的情况下加强内城区和居民点中心在城市建筑方面的功能。

重新使用尤其是在内城区闲置的工业用地、改变用地和铁路用地,在重视其功能方面有意义分配(混合使用)以及保护环境、节省费用和用地的建筑方式的情况下用来建立居住和工作场所、公益及后续设施。

消除社会福利方面弊端的城市建设措施。

鉴于新联邦州城市和乡镇在维护保养和更新方面的要求始终很高,促进城市建设在那里仍然处于优先地位。1998年提供使用的联邦财政援助为5.2亿马克(义务框架)。这些资金使用于以下项目领域:

通过对迄今为止在新联邦州的城市建设更新方面所提供的财政援助,为保住濒临坍塌的内城区发出了重要的信号,除此之外为经济发展确定了方向。建筑行业从城市建设促进中获得了改变自身结构以及建设中小企业的重要推动力。

1998年为资助老联邦州城建方面的修缮和发展措施提供了8000万马克。

以联邦财政援助促进的在城市建设方面的修缮和开发领域里的投资带来了国家和私人高额的后继投资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需求。促进城市建设的这一推动效果得到了广泛的赞同,并为不同的研究机构的调查所证实。除此之外,促进城市建设在就业政策方面的效果应受到特别的重视。


hoch zurück weiter titelseite


Visits since 2000-02-01